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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是永恒的初心
作者:陈志秀  发布时间:2020-01-10 08:41:25 打印 字号: | |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站在演讲台上,我内心无比激动,也还有一丝不安,作为法官队伍中普通的一员,我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凡的工作,但党和人民给了我莫大荣誉。如果我有那么一点成绩的话,这与组织长期的培养教导以及同事们的帮助支持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由衷的向一直以来爱护我、关怀我的各位领导和同事致以最衷心的感谢。你们始终都是我坚守“公正司法”的后盾和支撑,是我坚持“司法为民”的动力与信心。

  我出生在贵德县的一户农民家庭,父亲是残疾人,母亲体弱多病。坚强的父母用柔弱身躯支撑着全家,省吃俭用,坚持为我们几个孩子订阅报纸、报刊。父亲告诉我,只有学习才有出路,无论生活怎样的困苦,都应该坚持学习。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忠厚、善良、文化程度不高的父母引导我自强自立,靠知识改变命运,让我明白正直、善良是做人之本。中学期间我休学两年务农,之后又返校学习,我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丝毫不敢对自己有半点放松。辛勤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我深信,只有勤奋的学习,不断的努力,才能实现人生价值。凭此,我获得了青海省首届小岛奖学金,并被评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婚后,我一边照顾年幼的孩子,一边完成了法律硕士研修班的学习。时至今日,我仍保持着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学习法律,提高素质能力,撰写的多篇论文获全省优秀调研论文奖。

  我想,我的童年很艰苦,学习历程也不顺利。但是,我还是坚持走了过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苦难,只要你勇敢的直面他,他就是财富;你坦然的接受他,他就不再是你人生道路的阻碍。相反,他会让你愈发变得坚强。

  作为一名法官,我感谢父母,让我养成了“活到老学到老”的好习惯,给了我一颗崇尚公平正义的坚强心。我永远忘不了父亲的话:“法官是个在秤上称你良心的职业”。自从加入到法官的行列后,“司法为民”便成为我的初心,我始终用誓言和行动体现着共产党员的忠诚,用责任与奉献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知识产权庭刚成立之初,我审理了大通县下庙村117名社火队员诉侨佳音像出版社著作权案,这是首例涉农民著作权案,因涉案人数多、双方矛盾激化,涉案农民向焦点访谈做了反映,媒体舆论甚为关注。当时我对知识产权法律并不熟知,也没有审理群体性案件的经验,但我有学习的信心,有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的诚心。当一百多号人坐满楼道群情激愤地要个说法的时候,我耐心给他们讲解法律,细致的为他们答疑解惑,中午我给他们买了馒头、开水坐在楼梯上陪着他们协商沟通。到下午时他们说“法官你陪了我们一天,你也不容易,我们不闹了。我们相信法院,我们回去了”,落日余辉洒在他们回家的背影上,而疲惫的我则在沉沉暮霭中昏睡在楼梯上。经多次努力,这起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的全国首例农民著作权案最终调解结案。当天晚上我和庭长、其他同志连夜冒雨赶到下庙村,挨家挨户将赔偿款发放到了每一户农民手中。在高原秋天的雨夜,我们用冻僵的手捧着热洋芋,为案件的彻底了结,相视而笑。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知识产权优秀案例。

  作为生长在青海的一名本地少数民族法官,我对这片土地及人民充满了热爱。我深知,青海作为少数民族居多的地方,我们必须在审判案件中,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入乡随俗”,有的放矢,学会用群众的思维和语言去工作。只有这样,当事人才会在合情合理的裁判中服判息诉。

  多杰龙周(藏族)把自家承包的100多亩草山租赁给卡日依娜(挪威人),卡日依娜在租赁草地上修建了校舍开办了学校。多杰龙周一家将已收取的租赁费开支后,因无草山放牧而生活陷于困顿,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双方由此产生纠纷。为查明案件事实,我们驱车前往遥远的牧区,当我看到卡日依娜被山风吹得黑红的脸庞、简陋的宿舍和一部破旧的手机时,我感动于他在牧区坚守18年的义举。而当我看到多杰龙周的奶奶木讷、无奈的眼神和一家困难的生活时,我又惭愧于自己的无助。该案在当地影响大、纠纷时间长、矛盾激化,经村、乡、县里多次协调处理无果,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影响当地稳定。寒冬腊月,合议庭同志和我顶着凛冽的寒风,到牧区进行实地调解,因双方语言不通、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我们邀请了卡日依娜的外国朋友、翻译人员、当地村委会成员、乡镇司法人员参加调解,经过多方协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案件和解结案,当我们一行揉着被烟熏的生涩的眼睛、跺着冻木了的双脚走出村委会,乡镇司法人员感激的说“谢谢你们,这件事影响到了我们多年的治安管理,你们终于彻底解决掉了。”该案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合情合理的处理结果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也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优秀调解案例。 

  法律是严肃的,法官是法律执行者,但这不代表我们法官是不讲“感情”的。作为一名法官要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立场,带着深厚的感情,用法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我常对年轻的法官说,“有些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只会进一次法院的大门,试想,一次的不公判决,可能会改变一个人公平善良的标准,丧失对法院的威信、对法律的尊崇、对法治的追求。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当事人身份高低,在案件的处理中,我们都要精心、细心、耐心、公心,努力让每一个群众在每一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曲大爷是一位88岁高龄的老人,十几年前和好友合伙经营煤砖厂,因合伙利益分配产生纠纷,导致好友反目,十多年来双方为此纠缠不清,曲老起诉要求对方给付合伙利益。曲大爷情绪激动,声称自己是参加抗美援朝的老革命,他认为自己诚信一生,不能容忍朋友的欺骗,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起诉要解决完人生最后一件事,言明诉讼是要让对方的不诚信受到惩治。曲大爷的老伴抹着眼泪说执拗的曲老因“讨账”纠纷宿怨多年,两位老人的“较劲”已严重影响双方身心,双方家庭也不堪其烦。我从双方子女处了解双方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多年宿怨,并不是单纯的利益之争。考虑双方对立情绪,我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从两家之前的交情入手,多次分别做工作,从合伙经营期间的经营付出分析双方共同利益,通过多次深入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调解解决。当我和书记员将执行款送到曲大爷家中时,曲大爷激动地对老伴说“共产党的好干部来了,我办完了人生的最后一件心事”。曲大爷的老伴流着泪拉着我的手说:“唉,终于解决了,要了十几年账,生了十几年气,终于解脱了,谢谢你们!谢谢法院”!

     当一名法官,胸中要有大格局。什么是大格局?我认为,那就是遇事不仅仅要算“法律账”,也要算“社会账”,要让每一个案件在体现着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要达到宣传法律、普及法律、促进社会和谐法治的目的,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是人民法官的使命延续,更是人民法官的时代担当。

  可可山泉公司是一家经营饮用水的乡镇小微企业,生产的饮用水使用“可可山泉”商标。王某却以其持有“可可山泉”注册商标权为由诉求可可山泉公司停止使用“可可山泉”商标并要求赔偿损失40万元。应诉后可可山泉公司称公司对商标法不了解,以为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以用这个企业名称和商品标识了,如果停止使用这个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可能就“夭折“了。审理中我们走访了解了可可山泉公司成立发展的过程,查看了企业生产经营的争议商标使用的情况,最终认定原告王某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恶意抢注行为,其注册的商标不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可可山泉公司经营人说法庭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制课,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

  还有一件案子,我印象深刻:

  葛女士因儿子拒绝接电话、拒绝回家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赡养费。初见葛女士时她面容憔悴、情绪焦虑、言词激动,不停歇的诉说儿子的各种叛逆、不孝和怒其不争的委屈,但从她的絮叨中我感受到她对儿子浓浓的母爱和无尽的关切,也表达了诉讼的目的只是想见见儿子,想当面质问儿子的负心。面对这位无助的母亲,我不想简单下判。诉讼中儿子拒接电话、拒绝到法院,我和书记员到儿子单位,言明是朋友来找他,葛女士的儿子精神萎靡,垂头丧气,并不象预想中的暴戾、蛮狠,我把他叫到单位花坛边,仔细了解母子产生矛盾的缘由,儿子低垂着头,细声陈述母亲对他职业选择的干涉、对婚姻的反对,临末,他哭着说我就是个大专生,我没有别人的能力和本事,我不配做他的儿子。我耐心的给她讲解母亲的付出、职业和婚姻选择中母亲的期望,一个多小时的劝解,葛女士的儿子终于同意到法院和母亲见面。面对情绪崩溃的葛女士,我多次给她向我倾诉的机会,几次的情绪释放后借着葛女士对我的信任,由浅至深的给葛女士找出母子对立的原因,指出葛女士欠妥的解决方式,葛女士抓着我的胳膊,急切地问“法官,那你说我该怎么做?我听你的”。葛女士母子终于在法院见面了,葛女士按捺不住情绪,大哭着质问“你不是不见我吗?你为什么不回家”,儿子转身就往外走,我拉着儿子的胳膊,用眼神示意葛女士,葛女士懊悔的看着我,叫着儿子的小名低声说“妈妈错了,妈妈想你了”儿子停下了脚步,整个下午,母子俩在我的办公室里倾诉、埋怨,我目送母子俩走出办公室,突然葛女士折回身来,跪在我面前说“法官,谢谢你,我会按你说的去做”。事隔几年,我在其它庭审的现场见到了葛女士,休庭后她快步走过来激动的拉着我的手说“陈法官我一直地看着你呢,我按你教的做了,儿子现在在家住呢”,作为一名普通母亲的我和葛女士都会心的释然而笑。

  经常有人对我说,当法官是一件很威风的事,在他们看来,法官掌握着“生杀大权”,操控着别人的命运。每当听到这样的话时,我都付之一笑。我常和这些人半开玩笑的说:法官是没有“权力”的。因为我深知,法官代表的是人民、是法律,司法机关作为“刀把子”,始终是握在人民群众手中的,作为法官要正确定位自己,甚至有时要学会忍受委屈。但只要坚持底线,秉持公心,用真诚去感化当事人,总会“守得云开见月明”。

  在我院一楼的接访室里,经常会见到一位衣着简陋、言语絮叨的当事人,她叫杜生顺,是一位低保户,她女儿患有精神病,儿子厌烦她无休止的上访申诉而外出打工不归。她以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居住为由诉告开发商赔偿100多万元。我仔细看阅了案卷材料,从书面的材料无法认定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杜生顺除了无休止的诉说外,并不积极配合法庭的其他工作。我和合议庭其它法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确认房屋确实存在地面瓷砖变形、窗户无法闭合、墙上有多处裂缝的事实。根据案件情况,认定房屋损害的原因、程度、损害后果的处理都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程序来解决,但杜生顺拒绝鉴定,拒绝缴纳鉴定费。开发商也认为杜生顺有精神问题、长期上访属无理取闹为由拒绝协商和配合鉴定。经过多方努力,我和相关房屋质量监测部门的专业人员取得了联系,和他们讲明了案件的实际情况,邀请他们对房间再次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查,并咨询了专家的意见,确认了房屋存在问题的原因。维修的方案,维修的费用需要经过鉴定的程序才能解决,经释明,杜生顺仍然拒绝鉴定。我和相关鉴定机关沟通联系后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先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专业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杜生顺4万多元的维修费并承担了鉴定费。宣判后的第二天,我在接访室里又见到了杜生顺,她谦恭的拿出一双手工绣的鞋垫,嚅嚅地说“法官我以前骂你、告你,你别见怪啊”,从此我们的接访室里再也没有见到这位长期上访的当事人。

“心怀朝阳何所惧,敢将热血献苍生”。作为法官必须要有为民请命的担当,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撑腰的胆识,为弱势群体的正当利益而奔走呼叫的责任,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更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

青海某洒业公司注册了“■”商标,而同一地区的另一家生产白酒的企业在企业名称和商品名称、包装中用了“酩馏”标识,注册“■”商标的酒业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构成侵权,诉求停止在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和商品包装中使用“酩馏”标识。诉讼中原告提交了商标注册证等证明其享有商标专有权的证据,而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资料。考虑到“酩馏”青稞白酒在青海省地方产业中的作用和历史源渊,此案的处理可能会对整个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庭审后我到互助县工商局、到省文化厅非物质遗产处对“酩馏”名称的起源、酿造历史进行了解,得知互助县为保护和发展威远酩馏酒酿造工艺,从2008年起设立领导小组加强“威远酩馏酒”的保护管理工作,调查、搜集、整理工艺流程,为传承该谱系培养了“威远酩馏酒”酿造技术人才,为展示民族文化着力打造“威远酩馏酒”品牌。2007年5月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批准“威远酩馏酒酿造技艺”为“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传承和发扬酩馏酒的酿造技艺,该项目正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此,我认为酩馏酒酿造技艺是青海互助地区特有的青稞白酒的通用名称,是一种无形的公共资源,应为该地区的生产、经营者共同享有的通用名称,那为什么通用名称能取得注册商标呢?因案件涉及到非遗文化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之间的冲突,带着疑问我借着在北京学习的机会去了国家商标局,查询申请注册的资料和审查确认的结论,我又查询了大量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的研究,最终依据多方查询的资料认定“酩馏”作为特定区域内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合理使用不宜受到限制,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作为一名法官,我希望每一案件都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文明风尚,实现追求法治的精神和理想。我骄傲,我身边是一个践行司法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为司法改革砥砺前行的法官群体。我自豪,我只这个法官队伍中的一员!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西宁中院是培养我长大的摇篮,知识产权庭是支持我走到今天的大家庭,在我身边都是他们兢兢业业、默默工作的身影。岁末年关,一名法官在如山的案中只能用电话问候远在外地身患重病的母亲;有的法官在寂静的深夜用熬红的双眼一丝不苟的审阅案卷材料,直至天明;有的法官长期奔波在工作一线,家中的老人孩子却无法抽身照顾……,我从他们身上汲取着踏实、向上的精神力量。在这个优秀的集体里,我充实、我自豪、我骄傲、我幸福!我感谢这个光荣、团结、奋进的团队,我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用更大的热情、智慧、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后,我用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作为结束: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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