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法院党建工作会议的要求,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西宁市两级法院共有编制905人,现实有干警765人,共有在职党员507人,占在职干警的66.3%。有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32个。市中院编制221人,实有188人,有党支部5个(含1个离退休老干部支部)。共有党员195人,其中在职党员139人,占在职干警的74%;离退休党员56人。
一、强化党建主责意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院党组不断提高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增强扛起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是最大责任,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强化法院党建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办法,明确主体责任要求,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涉及党建队建、党风廉政等议题20多项。院机关党委结合法院实际,制订《2017年党建工作安排意见》《2017年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明确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各支部、各部门,并将党建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总成绩,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了各支部、各部门抓党建的积极性。二是把党建责任作为最大责任。坚持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落实支部书记党建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传导,着力构建责任明晰、目标明确,机构健全、机制完善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逢会必讲党的建设,带头狠抓机关党建,加强对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在民主生活会前、干部任职前谈心谈话,着力抓好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和机关各党支部“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层层传导管党治党责任。每年,机关党委开展支部书记相约话党建,履行党建工作双向述职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法院党建工作的开展。三是把基层党建置于工作重点。加大对辖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巡查力度,综合运用述责述纪述廉、司法巡查、约谈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区县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协管监督。对全市基层法院的6个党总支和27个党支部组织建设、“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十九大精神宣讲等情况进行巡查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种好“责任田”。
二、加强理论武装,铸牢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根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首先从思想上严起来,从理论学习上抓起来。为此,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法院实际,制定《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17年中心组学习计划》《2017年理论学习工作安排》,将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14次,四个党支部不断强化“三会一课”思想教育功能,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通过领导讲党课、事迹报告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使“三会一课”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和党性锻炼的平台。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市委“两个绝对”重大决定的安排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绝对”,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2017年全市法院培训工作计划》,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全市法院干警能力素质提升班三期,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为培训班次的必修课,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先后组织全院干警收看十九大盛况和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与媒体见面会,组织全市法院干警收看了中央宣讲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委宣讲团的辅导报告会5次,并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教授做了十九大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全院34名处级干部分三期参加了市委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工作思路,抓住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求贯穿到法院队伍建设全过程。
抓班子建设,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制定《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新规定、新精神。每年院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都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好党组书记述职、党组及成员履职考核、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经常谈心交心,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同心协力,自觉维护和增进班子团结。党组成员带头学习、锤炼党性,提高领导能力、履职水平、服务保障质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在干部选任、评先评优、重大财务支出、重要活动安排等方面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运作规范、结果公开。共同承担起政治领导责任,忠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职责,为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队伍,提供强有力的坚强领导。
抓干部管理,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院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和纪律规定,自觉在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做到正人先正己,起好带头作用。制定《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院领导月巡查制度》《干警考勤管理规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加大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在全院各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18名,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42个,加强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管理。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方案》,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关键岗位干部行使权力的日常监督管理。2017年共受理和处置问题线索53条,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诫勉。
抓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禁令规定,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市中院组织多轮次、常态化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司法不廉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基层法院1名严重违纪的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专项作风整治活动,紧盯纪律作风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对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提醒,节假日期间成立督查组对节日值班、警容风纪、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四、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形成了支部工作“动”起来、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建活动“实”起来的良好局面。狠抓支部建设。严格按照《基层党建规范化活动》要求,抓好党支部建设,配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做到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每一个庭室,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到各部门和广大干警。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把质量关,发展党员3名,提升了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把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做好联点帮扶。组织法院党员到社区、农村开展服务,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慰问贫困户45户,落实帮扶资金12万元,落实创城帮扶资金3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健全组织生活。用丰富的司法活动创新组织生活,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演讲比赛、读书分享活动、“党员进社区”、“我们的党日+”、“践行新理念、创造新业绩、喜迎十九大”、举办“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纪念建党96周年诗歌朗诵比赛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促进党建融合。把党建工作融入并延伸到审判岗位,党员法官带头参加庭审观摩、巡回办案、法律文书评比、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执法办案和司法为民的工作实践中,努力做到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把法院党支部打造成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坚强堡垒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2017年西宁中院党组把法院党的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为推进法院审判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的融合度不够,切入点不深。抓党建与抓审判执行工作有时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细化的标准,有些制度措施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三是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面对“四风”的新表现形式,还需要彻底扭转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四是党员组织生活还不够丰富,党支部作用发挥还需加强。部分党员干警党员意识不强,组织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淡薄,不能很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8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第21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强劲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扎实有效的措施,提高站位、忠实履职,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全面狠抓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进一步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践行“两个绝对”,促使法院干警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措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扛起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的有效路径,注重创新新时代党建工作载体,把党建工作的内容方式、目标任务,融合于具体的载体中。坚持发展理念,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堡垒,实现党建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