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工作基本运行情况
2014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74件(含旧存100件、行政非诉3件),与上年同期的2467件(含旧存45件、行政非诉1件)相比,同比增长207件,收案数上升8.4%。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539件,与上年同期的2367件相比,同比增长172件,结案数上升7.3%,结收案比为95%,同比下降1%;未结135件,同比上升35%。
(一)刑事案件
2014年我院新收各类刑事收案449件(含旧存2件),同比增长99件,收案数上升了28.3%;审结刑事案件444件,同比增长96件,结案数上升27.6%,结收案比为99%,与去年同期同;未结5件,同比上升67%。在新收刑事案件449件中,青少年犯罪36件,同比减少2件,收案数下降了5.6%;审结35件,结收案比为97%。
在新收刑事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49件,审结49件,同比均上升22.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9件,审结39件,同比均上升9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82件,审结81件,同比上升39%和37.3%;侵犯财产罪174件,审结172件,同比上升13%和11.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8件,审结85件,同比上升23.9%和23.2%;贪污贿赂罪17件,审结17件,同比均上升183%。
(二)民商事案件
2014年我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收案1721件(含旧存70件,不予受理18件),同比增长75件,收案数上升4.6%;审结民商事案件1624件,同比增长48件,结案数上升3%,结收案比为94%,同比下降1.7%;未结97件,同比上升37%。在新收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23件,占民商事案件36%,同比下降2.3%,审结611件,同比下降1.9%;合同纠纷案件840件,占民商事案件49%,同比上升7.9%,审结777件,同比上升4.7%;权属、侵权类及其他民事案件258件,占民商事案件15%,同比上升11.2%,审结236件,同比上升11.3%。
(三)行政案件
2014年我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7件(含旧存2件、非诉3件),同比增长5件,收案数上升27.3%;审结行政案件27件,同比增长7件,结案数上升35%,结收案比为96%,同比上升5%;未结1件,同比下降50%。在新收案件中,涉及城建部门的21件,占行政案件75%,同比上升250%,审结21件,同比上升320%;涉及工商部门的2件,占行政案件7.1%,同比下降33.3%,审结2件,与去年同期持平;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1件,占行政案件3.6%,同比上升100%,审结1件;非诉执行3件。
(四)执行案件
2014年我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473件(含旧存25件),同比增长29件,收案数上升6.5%;执结441件,同比增长22件,结案数上升5.3%,结收案比为93%,同比下降1.4%;未结32件,同比上升28%。在收案中,民事执行案件446件,占94.3%;刑事执行案件15件,占3.2%;仲裁执行案件11件,占2.3%;行政执行案件1件,占0.2%。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为4889.23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381万元;司法救助13人,救助金额19.84万元。
(五)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2014年我院新收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4件(含旧存1件),同比下降20%。其中民商事案件3件,同比下降40%,审结3件;行政案件1件,未结。
二、审判质效运行情况
在市院考量基层法院的29项审判质效指标中,我院审判质效总分值为90.5,四区排名第二,表明审判工作总体呈现稳步进行的良好运行态势。
(一)案件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陪审率99.78%,较去年同期上升0.92%,表明我院案件的民主状况和司法透明度高。判决案件改判率10.41%,生效案件改判率为0.14%,较去年同期上升;判决案件发回率1.36%,生效案件发回率0.048%,较去年同期下降;发改率主要体现法院的办案质量,也是考量法院司法公正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公正指标,历年来为我院工作重心。
(二)审判效率指标
法院年人均结案数35件/人,同比下降1件/人;法官年人均结案数65件/人,同比上升3件/人;法院年人均结案数反映法院整体工作实力,我院近两年法官人数减少,一批有审判经验和实力的法官退休,导致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上升,审判效率有所降低。2014年,我院结案均衡度73%,同比下降1%;简易程序适用率79.41%,同比上升3.2%;当庭裁判率57.58%,同比下降10%;平均审理时间指数78%,同比下降1%;平均执行时间指数67%,同比下降6%;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3.37%,同比下降6.38%;诉讼案件长期未结数为0,与去年同期同。
(三)案件效果指标
服判息诉率87.78%,较去年同期下降2.7%;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5.83%,同比上升1.73%;再审审查率0.43%,较去年同期下降0.38%;实际执行率74.6%,同比下降4.83%;执行标的到位率68.75%,同比上升12.3%。
三、审判工作运行的主要特点
1. 全年累计收案数增大,累计结案数同步上升。我院连续五年各类案件的收案数与结案数呈上升趋势,2014年与2013年相比,收结案分别增长207件和172件,同比增长8.4%和7.3%;2014年与2012年相比,收结案分别增长611件和521件,同比增长29.6%和25.8%;2014年与2010年相比,收结案分别增长931件和862件,同比增长53.4%和51.4%。
2. 结收案比(结案率)连续两年下降,未结案件上升。这与我院重视结案均衡度的考量,提高审判工作良性运转的程度,转变年底限制立案、突击结案等旧的工作模式有很大关系。
3. 送达难,公告送达案件增多,导致案件的平均审理(执行)时间周期长。由于本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较多,导致部分案件被告住所地不确定,案件无法送达,无法正常开庭审理。法庭对符合公告案件,只能通过公告送达,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由于一方当事人找不见,法院判决后往往得不到实际的履行,作为原告一方对法院的公正司法行为的质疑和不理解,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不便。
4. 刑事案件增幅较大。2014年刑事案件收结案较去年同比增长28.3%和27.6%。在我院受理的六类刑事案件中,侵犯财产罪占刑事案件38.8%,且团伙犯罪明显;其中盗窃罪同比上升36%,具体表现为聋哑人盗窃案件增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交通肇事罪同比下降117%,危险驾驶罪同比上升218%。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信用卡诈骗罪同比上升了257%。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故意伤害罪同比上升了38.8%。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涉毒类案件增幅明显,同比上升18.2%。在贪污贿赂罪中,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以及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为新增案件。
5. 民事案件中集团诉讼案明显上升,以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类型的案件为主,具体表现为相同类型的案件均为同一原告或被告。由于拆迁等因素造成的法定继承类案件也明显增多。合同纠纷案件以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为主要类型,保险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有所上升,另外还增加了实现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股权纠纷案件、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6. 认真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庭独任庭试点工作。2014年6-12月我院受理轻刑快速审理案件120件,占同期案件数的29.3%;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平均审理天数10天。2014年8-12月我院刑事审判庭独任庭共受理、审结案件28件,占同期案件数的6.8%;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平均审理天数10天。
7. 积极探索落实小额诉讼制度。2014年我院共办理小额诉讼案件183件,占民事结案的11.2%;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平均审理天数25天。
8. 构建立体网络,破解执行难。一是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大了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力度;二是开展了内、外网执行案件信息补录工作;三是将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中录入案件逐一进行核查,将已实际执结和未实际执结的案件分别作出了剔除台账和清理台账;四是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清理积案活动,对清理台账中的822件执行案件进行了清理。
9. 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以案件信息管理和审判流程管理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2014年我院裁判文书上网1114篇,占应上网数的100%,通过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引导法官增强工作责任心,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10. 进一步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立案庭作为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来访,做到即到即接。今年我院受理10件申诉和信访案件,审查结案8件;通过司法救助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件,救助金额为8.7万元;在信访窗口劝解息诉罢访13件13余人次。
11. 充分采取保全措施,加大即时清结案件,降低申请执行率。2014年我院全额诉讼保全案件143件,即时清结案件344件,这对提升我院审判质效,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法官和书记员司法能力的培养,增强办案责任心,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法官是审判管理的主体,审判管理能否出效益,法官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是关键。今年我院服判息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上诉案件改判率较去年同期增高,各业务庭室应组织法官认真研讨案件改发原因,不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法官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书记员的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办案效率。
(二)强化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考核,提升结收案比,缩短办案周期,加强均衡结案工作。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将均衡结案、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和提升结收案比有效结合,实现办案工作常态化,避免造成某些案件久拖不决或匆忙结案的被动局面,坚决杜绝“案件多时低质量、案件少时低效率”和“年初不结案、年底突击结案”的现象,确保审判效率高效、良性循环发展。
(三)突出四个强化,提高审判质效。一是强化主审法官职责,依法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认真撰写裁判文书;二是强化合议庭职责和庭务会议职能,利用业务学习的机会,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予以讨论,定期分析讲评改判发回案件,总结审判经验;三是强化庭长管理职能,以质效指标体系为抓手,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四是强化书记员职责,书记员的庭审笔录、文书校对、电子档案录入、卷宗归档等工作与主审法官共同考核,共担责任。
(四)各业务庭室领导要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力度,依序分案,杜绝超审限案件,注重总结审判管理做法与经验,遵循审判规律、法官的主体地位和审判组织的裁判权力,保障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真正按“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法院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审判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
(五)认真贯彻董开军院长关于《不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的干部不能算优秀干部》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督促法官、书记员加大对“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力度,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将审判绩效信息化管理落到实处。
(六)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减少民事矛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通过其他渠道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民事案件发案数。
(七)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各业务庭室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情况的要求,在充分吸收借鉴已有的审判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既符合审判实际需要又能高效运行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并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有意识地加强审判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努力发现和把握审判管理的基本规律,促进审判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作者单位:城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