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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适应新常态 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为法治西宁平安西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乔健  发布时间:2015-06-10 10:55:40 打印 字号: | |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回顾全市法院2014年工作,安排2015年的任务。

  1月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强法院党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2月9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对做好新时期全省政法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2月12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对全市政法工作提出工作要求。1月21日,全国高级院院长会议召开,周强院长作了重要讲话,2月10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董开军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市法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进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继2013年突破2万件大关后接近3万件,达到了28326件,结案27145件,收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3.6%和 23.2%,结案率为95.8%,收结案总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51.9%和51%,人均收结案数远远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再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犯罪以及涉黑涉恶案件610件,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44件,破坏资源违法犯罪21案,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2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401人,重刑率为13.8%,对975人依法适用缓刑,对40人免于刑事处罚,对3人宣告无罪。依法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49件。持续做好未成年犯罪案件审判,妥善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241件,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缓刑142人。

  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人身损害、劳动就业等案件4778件,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5338件,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97件;注重解决商事纠纷,审理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合同案件2623件,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1280件;加强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审理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案件23件,知识产权和涉文化领域案件16件;切实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及调解撤诉案件10371件,调撤率达65.1%。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有效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大协调和解工作力度,有65件案件以协调和解的形式妥善解决;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大气污染整治等案件636件,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加强执行工作。建立执行工作保障机制,注重发挥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对148人实施拘留、罚款等措施,对28人启动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399件,执行到位金额1431.64万元;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个人信息的查询、预警和控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案件242件。

  践行司法为民。召开全市法院开展“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推进会,抓好《司法为民十项制度》的落实;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制定和完善十余项便民制度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797案136.14万元。加大巡回审判,巡回审判案件347件,让当事人便捷的参加诉讼;落实院长接访,院长接访案件当事人908人(次),以各种方式化解信访案件220件;开展“法官六进”活动392次,首次尝试利用微博直播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突出庭审中心作用,切实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法官庭审规范和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审判管理,注重发挥审判管理在审判执行工作的作用,强化均衡结案,全年全市法院无一起超审限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对941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人民陪审员陪审一审案件3333件。

  推进司法改革。在全省法院中先行先试,制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施规则(试行)》,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行诉、访分离;制定出区域性的《关于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审理的范围和模式;制定《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统一规范全市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制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并开通了法院微博,司法工作机制得到不断完善。

  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的群众满意度均在98%以上,活动成效显著;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制度,首次对全市法院232名书记员、法警及其它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继续开展整治“庸懒散”活动,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加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法院全力指导、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辛苦努力、无私奉献的结果。我代表市法院党组,向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志们,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重要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为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明确要求,省、市全委会对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作出具体安排,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人民法院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交易类型和交易手段不断翻新,案件类型、特点、规律必然会随之发生新的变化,同时,我市刑事犯罪趋高发态势,社会稳定面临的威胁和挑战也在不断增多,人民法院应当肩负崇高的历史使命,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全社会法治观念、法治氛围、法治环境的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和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呼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艰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四是司法改革进入关键之年。今年,作为试点省份,我省司法改革工作全面展开,一些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将会显现出来,甚至会触动一部分干警的个人利益。作为省会城市法院,更应该以自我革新的胸襟,敢于担当,勇于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五是自身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司法能力与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要求不够适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研判和应对不足,队伍素质与人民群众对法官这一崇高职业的期待不够适应,特别是极少数干警司法不公、作风不正等违法违纪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以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以过硬的素质和作风,维护司法公正,树立良好形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紧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我们要注重抓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当前,我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是,各种不安定、不稳定因素仍然大量存在。我们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站在反恐怖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传播恐怖音视频等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进行的犯罪,维护政权安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打击盗抢骗、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法惩处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以及传播有害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严格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依法审慎做好死刑案件审判工作,从严掌握适用死刑标准,控制慎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的犯罪分子,努力把每一件死刑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度,罚当其罪。要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把量刑规范化与刑罚个别化有机结合起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做加减法,杜绝生搬硬套、机械量刑,使量刑更加客观、平衡。要继续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建立健全帮教工作机制,协助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社区矫正部门做好帮教工作。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被害人救助制度。要立足审判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现长治久安。

  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全市法院要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司法审判服务新常态的调查研究,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提出应对思路和措施,依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要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分配、医疗卫生、婚姻家庭、社会保障、道路交通、“三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商事审判平等保护原则,正确解决市场主体间的纠纷,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注重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推动诚信市场建设。要妥善审理股权转让、公司诉讼、企业破产重整等案件,促进过剩产能的化解和生产要素的整合。通过妥善审理借款、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等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强文化领域各类案件的审理,加大对知识产权、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创新成果和新型文化业态的司法保护,维护良好的文化管理秩序。要鼓励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采取调解、和解、仲裁方式化解纠纷,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避免强行调解、久调不决和一味追求调解、撤诉结案率等做法。坚决防止虚假诉讼、“手拉手”调解等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监督依法行政

  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要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诉法,依法受理案件,简化立案程序,畅通行政相对人诉求表达和权利保障渠道,妥善解决当事人诉讼地位失衡问题。要审慎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城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等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严禁参与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坚持严格依法审查行政机关事实认定、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要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考量案件涉及的各种因素和裁判对各方面的影响,深化司法与行政之间良性互动,注重做好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工作,防止因个案处理失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四、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为民是贯彻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都要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要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刻把握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多样性、复杂性,以深入推进“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为龙头,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活动实效,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更加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要筑牢司法为民情怀,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把践行宗旨、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每一个法院、每一个部门,每一名法官和工作人员要将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立案、接访、开庭、执行等每一个岗位和环节,严谨细致、规范周到地处理好每一件案件、每一项工作。要坚决摒弃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良作风,在工作中始终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真挚的感情工作,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实现好、维护好、落实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暖、司法公正,切实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对于严重违反司法程序、影响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惩处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十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不搞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抓出成效,各法院要创造出符合各自实际的司法品牌。要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落实司法为民,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工作的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坚持好社区法庭、午间法庭、巡回法庭,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司法便民措施中得到实惠。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服务功能,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费用收结退、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做好对当事人诉讼指导帮助各项工作。完善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查询、解答、复印、诉讼材料接收转交等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来到法院切实感受到关怀和温暖。开通12368热线电话,接受和处理社会公众咨询、投诉、举报,这项工作全市法院必须在3、4月份完成。

  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法院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有效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各基层法院要建设一批富有本地特色的司法便民项目,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在县域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各方协同的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救助,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院长接访制度,切实为涉诉群众排忧解难;落实“法官六进”,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联系网络,增进群众感情。

  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既有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外部因素,也有执行力度不大等内部因素。要发挥好“一性两化”(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作用,努力提高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要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专项活动,认真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依法用好、用足各种强制执行手段,增强执行实效,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公开执行信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充分利用法院与公安、工商、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点对点”执行信息查控机制,进一步发挥失信人名单机制作用,加大“黑名单”曝光力度和“限高”等办法,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大限度保证有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得到执行,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格依法办案。要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坚决防止庭审走形式,走过场,严格依法举证、质证和审查、运用证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重要证据没有经过庭审质证,一律不得使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签收、交接制度,认真执行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要贯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基本要求,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刑罚执行中的司法腐败,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司法行为。规范司法行为是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础性工作。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官庭审规范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切实防止司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让当事人看到司法活动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进一步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要重点规范庭审行为,着力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正确发挥法官在庭审程序运行中的指挥、控制职能,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庭审秩序,保证庭审顺利进行。要坚决防止法院内部、外部人员对案件进行说情、不正当干预等行为,从而避免造成判决不公。

  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和推进相关配套工作,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项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尽快建设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指挥、监督、信息查询和财产控制为一体的现代化执行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和严格管控各审判节点时限。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注重均衡结案,坚决杜绝为了提高结案率而在年终不收案或不顾质量突击结案现象。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合理区分指标权重,改进法院、部门、个人“三维一体”的考核模式、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加公开、公平和科学。

  强化审判监督。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完善审级独立、监督得力、运转有效的审级监督机制。市法院要加大案例指导力度,统一办案思想、标准和程序,促进审判质量提升。落实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专项评查分析制度,深化案件质量评查,采取措施纠正评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法官切实整改。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正确对待当事人、律师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选取机制,扩大参审范围,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各项举措,以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健全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增强司法公开的影响力,全市法院门户网站要公开依法应公开的所有内容。把握新媒体时代舆情规律,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分析研判网络舆情,正面引导舆论,为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新闻发布月例会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法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四区法院每季度、三县法院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和重点案件审判信息。

  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坚决落实改革各项任务

  去年,全市法院相继进行了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小额速裁工作机制等改革,经过一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实效。今年,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要继续完善上述几项改革工作。

  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张光荣书记在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董开军院长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讲得很清楚很透彻,全市法院一定要抓好落实。上半年,城西区法院作为全省先行试点法院,一定要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下半年,改革试点就要在全省法院推开,时间紧,任务重,全市法院一方面一定要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充分理解干警的各种担忧,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干警真正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成功。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认真探索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公开力度,及时将案件受理或不受理的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救济途径。及时科学研判、妥善应对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各法院对立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法院报告。

  落实法官员额制。实行法官员额制关系到广大现任法官的切身利益,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法官员额必须控制在中央政法编制的39%,并从严掌握,这是过渡期实现的控制目标,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在审判岗位办案,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办案要达到一定数量。对已经具有法官职务但未能进入员额的,保留原有待遇,实现平稳过渡。

  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院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又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根据实际情况,一部分现任法官可能要转任为法官助理或转岗为司法行政人员。人员分类改革关涉每位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是改革重点、关注焦点、推进难点。每一位干警要克服畏难情绪,以自我革命的胆魄,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落实法官遴选改革。要按照法官遴选办法,做好遴选工作。现有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全部纳入遴选范围。对进入员额的法官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避免“一步到位”用尽员额,防止论资排辈,不搞迁就照顾,确保业务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进入法官队伍,全市法院所有法官都要过这一关,迎接这个挑战。

落实审判责任制。去年在市法院部分审判庭和部分基层法院进行的试点独任制、合议庭改革工作,考虑到全市法院实际情况,今年市法院不作统一安排,由各法院自行安排,要优化配置审判职责与管理职责,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调动法官积极性,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审判,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进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限缩讨论案件范围,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要参加合议庭办案。强化内部制约监督,规范院、庭长监督权责,处理好独任制、合议庭与院、庭长的关系,对院、庭长不当干预的案件,由院、庭长承担责任,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

  落实经费统一管理改革。全市两级法院要作为省级政府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通过国库直接拨付经费。收取的诉讼费、罚没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要经由省法院审核汇总后全额上缴省级国库。资产划转省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统一纳入省发改委管理。

  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要认真落实《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实行诉访分离,畅通依法信访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程序,依法处置无理缠诉闹访,坚决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努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出口不畅,程序空转问题,实现涉诉信访法治化、信息化。

  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深入、系统、持久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以致用,真正学深学透,深刻理解讲话中蕴含的丰富的认识论和辩证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转化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开展核心价值观和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加强法院党组建设,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把党组建设成为能够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三基建设,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工作。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作用,通过现场观摩、介绍经验、互动研讨等方式参与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经常性学习读书活动,营造浓厚学习风气,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切实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强化履职能力培训,根据审判需要和岗位培训需求,促使法官和工作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增强业务技能。扎实推进岗位练兵,加强交流锻炼,提升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鼓励法官思考问题、研究理论,让法官既会办案、又会调研,既能写文章、又能开讲座,努力培养出一批精英法官。要从严待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进一步关心爱护干警,加强对干警的人身保护,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积极为年轻干警提供学习锻炼的机会,切实做好干警日常保健工作,认真落实轮休、休假等制度,保障干警正常福利待遇,不断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和谐工作气氛。要注重文化引领,大力开展法院特色文化项目建设,不断增强法院凝聚力。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判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内团结。要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政治规矩和党内法规,自觉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纪,坚决守住纪律和法律红线,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坚决杜绝违反纪律法规、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努力使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要继续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和市委15条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肃追究违纪违规人员及主管领导责任。

  加强廉政建设。要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严格执行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保持队伍纯洁,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同志们,今年各项任务要圆满完成,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强大支撑作用。全市法院特别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要把信息化深度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率先垂范,亲自布置、亲自督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必须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更加开放、进取、包容的态度,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更加有效地破解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难题。要推进网上办案力度,网上办案要上一个新台阶,年底要基本实现网上办案和诉讼电子档案化,这两项工作必须完成。要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加大投入,市法院开庭审理的每一件案件要做到每庭必录,这个任务上半年必须完成,无庭审录音录像的案件,一律不得签发法律文书。要加强信息化在办公中的应用,特别要抓紧进行文件流转、阅办、发布等工作,尽快实现自动化办公。同时,审判管理和技术服务部门要切实提供技术保障,市法院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要有新作为。全市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光荣使命,坚守法治信仰,秉持职业品格,确保司法公正,为西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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