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在上级法院和属地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积极探索政治思想建设方式方法,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保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履行审判职能提供了重要保障。2014年9月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西宁中院对全市法院如何贯彻会议精神和《意见》,如何在当前各种新的思想问题和新的矛盾比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充分运用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这个武器,积极研究和解决当前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对全市法院干警现实思想状况,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生成原因等进行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措施。
一、干警队伍现实思想状况
(一)缺少职业认同感
首先,以行政职务和等级为核心的法院人事管理制度以及以行政模式管理的经费保障制度,使得司法呈现“行政化”特点,造成了法官对职业身份认识的模糊和职业归属感的失落。其次,法院干警在工作中始终处于社会矛盾的最前沿,要应对当前案多人少、事务繁杂,案件审理难度大的复杂局面,常常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中。同时,还要面对待遇低下、职业风险大、审判任务重等问题,工作压力相当之大,因而广大干警的职业认同感较低。这一问题在年轻干警身上尤为突出,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多数青年干警选择进入法院系统,尤其是基层法院工作,只是把工作当成一种谋生的职业,而不是出自对法律的敬仰而自觉视为终生从事的事业,对“法官”这个光荣的称呼还没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得过且过,相对缺乏敬业、奉献精神。
(二)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大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院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各种新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疑难、复杂的案件不断增长,法律适用的难度与时俱增,同时,公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全市法院案件数量逐年飙升,法官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各种新型复杂疑难案件不断出现和公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法院干警所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日益繁重,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且随着司法工作的加强,法院自身的规章制度也比较完备,执行的又非常严格,束缚较多,加上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需要不断学习,否则,就有可能办错案子,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诉讼案件逐年上升,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致使法官的压力非常大。
(三)工作激情减退
由于近年来法院办案数量逐年攀升,审判质效要求日益严格,群众工作越来越难做,加上各类争创活动越来越多,法院干警面临的工作压力日益繁重。面对审不完的案子、做不完的事、听不完的吵闹、无休止的加班和越来越重的维稳任务,许多干警对工作产生厌倦情绪,对办案质效的工作态度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当前基层法院队伍存在素质要求高、工作任务重、纪律要求严、职业风险大、收入待遇低、执业保障欠缺的问题,法院干警所受职业约束比其他部门公务员更多,相应也要牺牲更多的个人自由和利益,但目前基层法院干警所获工资收入、职级待遇、社会评价与个人付出形成较大反差,使不少干警思想观、价值观发生改变,身心受损,工作缺乏动力与活力。另外,由于基层法院案件大多具有类型化特点,随着工作经验不断丰富,部分法官从最初的新鲜感十足逐渐演变为机械重复劳动,办案心态也从最初的积极热情逐渐演化为淡漠应付,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社会评价。
(四)理想信念偏移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激烈,一些腐朽、错误的观念和思潮无时不在地冲击着法院干警头脑。西方国家的各种理论、各种思潮、各种价值评判标准一股脑地涌入国内,以不同方式影响着干警队伍的思想。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接受西方先进法律思想熏陶的同时,其政治立场、权力观念、价值追求等也受到影响。个别干警受拜金主义、个人利己主义等思想的影响,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贪图享受,办案不公,有的人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法院的尊严。
(五)素质提升滞缓
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严肃性,要求法院干警应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以满足审判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但法院一般干警每年能够参与的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比较少,导致法官在应对疑难案件、复杂问题的时候,有劲使不出。在现实中表现为经常以案件多、工作忙为由挤占理论学习时间,过多的强调“以干代学”,在理论学习上缺乏主动钻研的精神。有的满足于被动的学习,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效果大打折扣,由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导致个别法官干警理论知识、理论素质不高。有的干警还不能学以致用,不善于思考问题,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比较欠缺。
(六)职级待遇偏低
一直以来形成的重精神鼓励、少物资激励,重情感留人、轻实际困难解决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下,压力大、工资待遇低、任职保障不完善的实际,使得法官希望劳动与付出成比例的期望一再落空,干警的职级待遇上不去、工资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内心困惑、心理不平衡,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情况
从总体上看,全市法院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程度较高,自主开展了“躬下身子 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了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在规范司法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司法作风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调研显示,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法院党组都将政治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政治(部)处下发中心组学习和全院政治业务学习年度安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同时以邀请专家学者做专题辅导报告,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加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参加原子城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学习途径。坚持用“典型引路”,达到整体提高的效果。着力培养先进典型,让干警学有榜样。如选树城西法院法官牛晓林,大通法院法官唐永远等激发了全市法院干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热情,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干部管理。规范队伍管理方式,变“人管人”为“制度管人”,通过行政办公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审判管理制度、内部审查监督制度、司法调研与宣传制度和司法行政管理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了近年来基层法院违法违纪法官。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全市法院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法院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积极开展创建“五个好标准化机关党组织”活动,重视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继续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运用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党员。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及时通报党内重大情况。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预防、监督并重,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问题。
(五)倡导法院文化建设。把法院文化建设渗透到法院的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和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培育法院和法官职业精神、创新法院文化载体,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和辐射功能,促进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思想情操,丰富业余生活,舒缓工作压力,焕发工作热情。城西法院、湟源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法院都注重法院文化氛围的营造,在审判楼、办公楼都设置了文化墙、文化走廊,张贴了名言警句,廉政格言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教育工作的实施缺乏活力
一是缺乏创新性。缺乏针对性,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停的变化,而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仍然停留在“集中、统一、说教、灌输、台上讲台下听”的教育方式,因此教育效果也就平平淡淡,疲软乏力;另外,由于当前思想教育活动开展较多,部分同志对活动主旨、意义了解不多,参与热情不高,而政工部门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没有及时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没有针对性的采取载体、创新形式、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以推动,结果往往是活动内容空泛、形式雷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缺乏灵活性。法院人员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法官队伍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法院人员结构中存在的受教育背景、个人综合素质、职务资历的不同,增加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针对性差,众人一调,用一“药方”,包治“百病”,效果很差。时间一久,干警厌烦了,对学习不重视,对要求学习和领会的思想理论采取左耳进、右耳出,头脑中不留一点痕迹。三是缺乏实效性。对思想政治教育形式,普遍存在着错误认识和惰性思想。只局限于开开动员会、抄抄学习笔记、写写学习心得。缺乏理论联系实际,不能将政治理论学习同本职工作自觉结合起来,难以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不能使政治思想工作起到统领和指导作用。四是缺乏稳定性。政工干部大多是从审判业务部门选调,导致从事思想教育工作的能力、经验和专业性都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同时针对政工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专项培训机制较少,政工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一些“空白点”和“盲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夯得不够扎实。另外,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现实条件下,综合部门人员在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中处于劣势,导致年轻的政工干部普遍担心出路,希望转到审判一线,严重影响了政工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二)重业务工作轻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中政治建设是前提,但两级法院重业务、轻思想的现象仍然存在,认为政治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偏重看得见、摸的着、见效快的“硬件”工作。受目前工作机制体制的限制,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上中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同时受一些不完善的考核制度的影响,一些基层法院把精力、人力、物力大都倾注在业务方面,致使业务、队伍两方面发展失衡,久而久之,队伍的向心力缺乏,战斗力削弱、发展动力渐渐丧失。
(三)不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社会环境特别是经济增长方式、就业方式、社会财富分配方式、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对法院队伍的思想冲击尤为突出,使整个队伍思想发展呈现放射状。同时客观上法院政工队伍力量薄弱,上级机关部署工作多,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基层法院政工干部只有一个人,应付上级布置的工作都忙不过来,根本无暇思考如何做好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问题,缺乏发现和预防问题的意识。政工人员很少有时间深入庭室调查研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了解干警情绪波动原因,不能及时主动地消除干警的思想顾虑,解决干警的思想包袱,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当然就很难调动起来。
(四)对司法体制改革存在模糊认识。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对广大干警而言是不小的触动,加之青海法院属于先行试点法院,干警存在的模糊认识与担忧疑虑还是不少,主要有:一是担心法官员额的确定,让众多审判人员进入不了法官员额,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很多法官担心“木秀于林,风必催之”,提升法官工资待遇后,法官的工作环境可能会受到影响,形成孤掌难鸣的尴尬境地。三是在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在实施法官员额制后如果可以选择,但在审判资历上比不上业务庭的审判员,担心可能在选任时受到影响。四是老同志担心沦为改革的“甩包袱”者。五是现有一部分法官将变成法官助理,不再享受法官待遇,使他们的职级待遇和职业荣誉感不升反降,因此对改革不报太大的希望。六是书记员普遍认为法官准入标准的提高,员额的限制,让他们今后的出路很难。即使通过司法考试,也很难进入法官队伍,相比在其它行政部门工作的同龄人,他们为职业付出的多,但职业发展前景却不容乐观。
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措施
(一)坚持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市法院领导要带头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思想政治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市法院政工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方法,学习和借鉴其他法院的优秀经验,与法院审判、人财物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抓好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各基层法院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一手抓办案,一手抓思想政治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管理队伍
在队伍管理中,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核心,充分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以干警作为各项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中心,强化谈心交流工作,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加强心理疏导。建立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目标,使考核成为干部晋升、表彰和追责的依据,通过考核形成激励性导向机制,激励干警不断进取。通过考核构建和谐干群关系,营造出干事讲成绩、评定有标准、工作有动力、人人创一流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
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对政工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工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一方面要严把政工队伍的选任关,并适时开展专门性培训,确保政工干部不仅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而且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创新水平,让政治工作渗透到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去;另一方面要切实解决政工干部的职级待遇和出路问题,鼓励年轻同志加入到政工队伍中来,缓解断层压力,确保政工队伍的稳定性。
(四)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司法体制改革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教育工作,要解决干警的思想问题,当然首先要了解干警的真情实感,意见要求和疾苦,掌握干警到底在想些什么,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当前法院广大干警最关心的问题,无疑是司法改革问题,这是目前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如果干警的思想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完全可能产生消极情绪,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公正司法的自觉性。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迫切需要通过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统一法院干警的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司法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司法改革的蓝图、愿景和目标,激起了法院干警对司法改革的美好期望,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司法改革肯定会涉及到干警利益的调整,比如法官员额确定、法官助理的问题,法官等级如何评定的问题等等,一些干警对司法改革存在疑问和疑虑,私下猜想司法改革的结果,权衡自己在司法改革中的利弊得失,对司法改革存在迷茫。在当前这种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急需统一法院干警的思想认识和目标共识,充分认识司法改革的意义,正确领会司法改革的精神,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坚定司法改革的信心,正确对待司法改革中的个人得失,自觉服从司法改革的大局。
(五)关心关爱干警
一是根据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和新时期法院干警的个性特点,向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注入新时代的特色,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的良好政治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干警休假休息制度,使广大干警在长期的紧张工作之中,能抽书一定时间来进行调整、放松身心。三是要重视干警的心理研究,开展多层次、多角度、高质量的干警思想状况调查工作,针对干警从事紧张性质工作,容易产生心理障碍等问题,专门为干警进行心理减压,减少干警因工作精神压力大而导致情绪急躁、工作失误等问题。
(六)形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合力
从组织上健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责任体系,把支部建在庭上,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以宗旨教育和公正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院干警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从根本上消除特权思想,打牢秉公执法、司法为民的根基。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
总之,面对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作者单位:西宁中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