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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夯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
作者:邓青玲  发布时间:2014-09-01 09:04:36 打印 字号: |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省、市委的要求,在市委第一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为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一、以组织领导为保障,在制定方案和明确责任上下功夫

        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组建领导机构。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宣传、联络等具体工作。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宁市法院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西宁市法院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安排时间表》,细化分解活动任务,明确学习内容、时间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了标准,严格了要求,落实了责任。2月28日,召开了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四区三县基层法院也按照属地党委的要求,相继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了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加强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院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2次进行研究部署。活动办公室先后召开办公室成员会、机关党委成员会、支部书记会等专题工作会议16次,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征求意见工作》等通知,从不同角度对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指导。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支部书记培训会,对15个支部的书记进行了培训,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就如何做好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从活动主题、时间、参与对象、工作阶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各党支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归纳梳理了需由各党支部牵头组织的相关活动,并结合法院工作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指导,要求各党支部对照活动方案,做好各项活动安排,明确了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和任务,强化了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增强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性,为履行好“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夯实了基础。

        强化督查指导。为推进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高效开展,我们成立督导组对基层法院和各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对各支部学习计划、学习笔记、主题讨论、征求意见情况、问题台帐的建立进行检查指导40余次。群众路线办公室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基层法院督导指导15次。同时,院党组成员对分管庭室、联系点法院通过指导业务工作,也及时、有效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

        在做好系统内部督查指导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了省委、省法院和市委的督导。3月26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组长刘晓、副组长元宁及成员一行,对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进行督导。4月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委第一督导组对我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了日常督导。省、市委督导组和省法院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西宁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我院寄予很高的期望,给予很大鼓励,提出了更高标准。党组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了省、市委督导组和省法院领导同志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方向、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进一步统筹谋划推动,以更严更高标准抓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落实。

        二、以法院工作特点为导向,在突出教育实践特色上下功夫

        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工作实效,着眼法院工作特点,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和干警队伍实际,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突出特色,聚焦“四风”,制定了的“1532”实践载体,把握“一条主线”,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贯穿“五个坚持”,即坚持审判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践行司法为民,深度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司法公开,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坚持司法公信,打造“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实现阳光司法;坚持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增强监督指导的科学化、规范化。突出“三个重点”,即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筑牢优质高效审判基础、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联系“二项活动”,持续在全市法院开展“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引导干警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官荣誉。实现进一步端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要求,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以深化学习为基础,在突出重点和领导带头上下功夫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五围绕”的学习要求,为每名党员购买发放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等十余种学习资料。活动办公室开出了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篇目和材料“学习单”,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在学习组织上突出制度性。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推进,我们制定印发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安排时间表》,明确时间、明确要求、明确内容、明确责任人,并将《学习教育安排表》和《周学习计划》印发到每个支部,规定学习内容和组织人,以及领读、发言、讨论人。将学习时间基本固定为每周五下午3.5个小时,有效保证了集中学习时间。截止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16次,集中学习达56小时,达到了集中学习一周的要求。同时,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提前安排庭审和执行工作,既抓住了重点,又考虑了审判执行实际,最大限度解决工学矛盾。院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克服业务繁忙的困难,挤出时间自学,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每个党支部按照院活动办的统一安排,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认真组织干警对必读篇目进行集体学习讨论。活动办公室对各部门学习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指导、检查和评议,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做到了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成效。内容上突出规定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必读篇目,从中央、省、市三个层面安排了习近平、骆惠宁等领导同志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学习,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西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以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抓作风必先强党性》等《人民日报》《青海日报》评论员文章,引导党员干部掌握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环节和方法步骤。在党性教育上突出导向性,运用党史、党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开展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干警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三严三实”和焦裕禄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如何加强法官职业道德、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等主题进行专题讨论,召开学习心得集中交流大会,院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为主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部门工作实际,畅谈了自己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电影《焦裕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中层以上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四风”问题,认真开展讨论发言,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在学习范围上突出全面性,在学习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安排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周强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全省中院院长会议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式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七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等体现行业系统的学习内容,使教育实践活动在具体工作中切实见到成效。在学习方式上突出丰富性,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注重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通过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到青海省廉政教育基地和女子监狱进行廉洁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组织开展集中辅导,邀请省委讲师团团长郭云甫教授,为全市法院680余名干警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论专题辅导讲座。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还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活动,全院270名干警(含聘用人员)参加了答卷,参测率达98%。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负起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推动活动扎实开展。乔健院长坚持“一把手”带头,以《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题,给全院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辅导课,从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如何起示范带头作用这两个方面,深入阐述了领导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性,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一种精神”,“两个到位”,“五个带头”的要求。院党组领导在中心组学习时,带头导读、带头讨论、带头辅导,也在学习中结合每周安排的讨论主题带头发言,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为干警学习做思想认识上的引领者和示范者。党组成员及中层领导先后有52人次做了主题讨论发言。同时,“一把手”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把自己摆进去,引导干警对必读篇目深入研读、深刻体会、深入理解。全院15个党支部40余名党员干警在支部学习讨论中进行了主题发言,105名党员干警在学习中做了即兴发言,占党员人数的92%。由于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的稳步、扎实、有序开展,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四、以找准问题为重点,在开拓渠道和丰富方式上下功夫

        为准确掌握法院系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主动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公开意见建议反馈邮箱、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收集来自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建议。在与司法厅律师协会充分协调沟通的基础上,邀请省、市10个律师事务所20余名律师来我院,由乔健院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座谈会;四区三县法院院长座谈会。同时,乔健院长亲自带领活动办公室成员先后到省法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领导部门,征求领导对法院工作和“四风”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征求好全院干警对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意见建议,先后组织召开了院各部门负责人、审判员、书记员及老干部代表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分头到联系基层法院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走访当地党委等四大班子和政法委,征求意见建议;走访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政法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22条。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征求庭室干警、离退休干部服务对象等意见建议8条,在此基础上,再次向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105份,收回78份,征求意见建议16条。经过对所征求意见建议进行梳理,院党组专题进行研究,确定了法院党组班子“四风”方面的主要存在问题15条,其中形式主义6条,官僚主义3条,享乐主义3条,奢靡之风3条。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教育实践活动展开后,乔健院长坚持“一把手”蹲点调研,先后深入联点基层法院和联系点村,开展调研累计达22天。院党组其它成员按照活动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的要求,也先后深入联点基层法院和联系点村,召开座谈会、走访当地党委广泛听取基层法院领导和一线办案法官对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农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要求和期待,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到院党组成员,作为党组和党组成员查找“四风”问题的依据,立行立改的参考依据。

        建立问题台帐。按照市委党群办的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了问题台帐。设置了问题整改事项一览表,表中列入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整改结果等内容。将梳理问题全部列入台帐中,已完成整改事项11项,需要长期整改的7项,正在改的事项4项。同时,各支部也按照要求,设立台帐,将梳理出的问题逐层记录在案,已完成整改事项58项,正在改的事项47项。

        五、以改进作风为核心,在整改问题和强化管理上下功夫

        西宁中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把边学边查边改解决实际问题贯穿活动始终,将解决问题与完善机制有机衔接起来,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抓什么问题,坚持知行合一,突出实践特色,做到立行立改,取得了实效。持续在全市法院开展“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活动,出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指导办法(试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诉讼服务工作规则》、《立案大厅文明接待规则》、《电子触摸屏操作指南》等十余项司法为民制度措施。成立了全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涉诉信访改革、刑事审判改革、民事审判改革、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审判管理改革、司法公开改革、队伍建设改革八个深化司法改革专项小组。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方便群众诉讼,提升审判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借力群众路线教育的强大动力,敢于触及问题,解决问题,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了近年来基层法院违法违纪法官3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市委市政府15条措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西宁中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精简会议、改进文风、改进调研作风、简化公务接待、严格廉洁自律、完善管理制度方面认真抓好落实。与上年同期相比压缩“三公”经费71%,同期精简文件11%,精简会议10%。

        六、以舆论引导为抓手,在强化引导和开展宣传上下功夫

        一是会议宣讲。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各支部也召开会议,向党员干部宣讲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二是发文督促。先后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领导讲话、工作计划表和各支部活动安排表,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实践。三是网站互动。在西宁中院网站开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将上级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本院活动开展情况展现出来,在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教育活动内容,方便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制作悬挂横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专刊交流。设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简报,编发信息30期,积极向市委党群办、督导组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实效,及时总结做法经验。在报刊、网络发表群众路线稿件76篇。五是编发手机短信。先后为全院干警编发短信15条,方便干警学习掌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内容。

                                                                                         (作者单位:市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马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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