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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司法核心价值观建设
作者:郑慧玲  发布时间:2013-06-06 14:43:05 打印 字号: | |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近几年来,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涌现出了被人们亲切称呼“法官妈妈”的陈燕萍,用真情挽救了一个个失足少年的詹红荔……。他们把“忠诚、为民、廉洁、公正”的要求渗透到工作生活中,以其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先进事迹引领着、激励着广大法官。

  运用榜样的力量,培养人们的正确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古今中外的普遍做法,也是我们法院系统的好传统。法院系统一贯重视学习和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并善于发挥其积极作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引导,让法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当前,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法官的价值观也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院优良传统仍然起着主导作用,司法为民、廉洁公正等成为法官价值观的主流;另一方面,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贪污腐化等社会观念和现象也对法官产生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来自基层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先进感人事迹感召他人,有利于在法院系统起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促进司法核心价值观建设。

  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本鲜活的教科书,使抽象的价值体系变得具体生动,看得见、摸得着,让大家觉得可信、可亲、可学。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就是竖起一面旗帜、一个标杆,就是在法官中确立一种导向、一个楷模。这对于倡导先进的司法理念,帮助法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弘扬正气,准确反映时代主流,引导法官把司法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群体意识,自觉遵守和践行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詹红荔说过:“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字字句句渗透着她对审判工作的无私情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总是从“挽救一个家庭”的角度,朝着“社会多一份和谐”的目标努力,始终将“人民”二字装在心里,拎在手上,担在肩上,诠释了“忠诚、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陈燕萍在接受采访时说过:“廉洁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她身处农村的基层法庭,虽然大案不多,但由于特殊的人文环境和农村的风俗习惯,所面临的亲情挑战、友情侵蚀、金钱诱惑也时常存在,要做到一尘不染,清廉执法也是一种考验,“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陈燕萍凭着内心的坚守和自律,诠释了“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时代需要榜样,培养司法核心价值观需要榜样,我们要继续发现、树立、塑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传递法院核心价值观,对广大法官进行有效动员和主动引导,让法官们更加生动形象地理解和把握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更加自觉地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作者单位:城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山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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